校长专题调度会(以下简称“专题调度会”)是研究讨论学校专项工作和问题的会议,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。专题调度会一般由校长、副校长召集、主持,相关校领导及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负责人参加。
一、议事范围
(一)学习、贯彻、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工作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,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;
(二)根据授权研究贯彻落实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、校长办公会决议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;
(三)对提请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、校长办公会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先期进行可行性论证、讨论建议方案、形成倾向性意见;
(四)对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做出决定;
(五)协调处理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地事项;
(六)其他需要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的事项。
二、提交和确定议题的原则
各单位提请召开专题调度会,必须事先向主管校领导汇报,征得同意后向党群工作部或党政办公室报备。
专题调度会须按事先拟定的议题议事,一事一议,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。
三、会议组织
专题调度会由提请召开的职能处室、教学单位承办,包括专题调度会的协调、筹备、会务工作。
提交专题调度会研究的议题,相关单位应在认真调查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,提供简明扼要的背景材料,并向会议汇报问题、建议、方案。涉及几个部门的议题,牵头部门应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,协调预案,并向会议汇报问题、建议、方案。
专题调度会承办部门应安排专人对会议研究事项、参与人及其意见、讨论情况、结论等内容予以完整、详细记录,形成会议纪要。
四、会议决议
专题调度会形成的一般性决议由会议指定的部门直接执行,重要决议向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、校长办公会通报或提请研究决定。
专题调度会决议的落实情况由承办部门负责督促和检查,并向主管校领导汇报,未能如期完成的须作出解释说明。
五、会议纪律
专题调度会讨论的事项涉密的,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。
六、附则
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,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。